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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滁州市“人才贷”业务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滁金〔2022〕33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备案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对照规定的认定范围、条件和标准,由企业申请,经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明光经开区管委会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审核认定,第一批15家企业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企业标准,现予以公示。
附件:明光市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公示表(第一批)
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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