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8日上午,明光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(扩大)会议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,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、滁州市委和明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研究部署部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。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董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,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(中心)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。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,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。组织部门作为学习教育的组织者、参与者、推动者,要发挥好榜样和示范作用,以更加坚定的决心、更加有力的举措、更加务实的作风,抓实抓细学习教育。
会议强调,要锚定目标要求,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。要坚持部领导“示范带头学”、股室负责人“全面系统学”,全体组工干部“全员覆盖学”,努力做到学深悟透、融会贯通。要紧密联系实际,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;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,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,做到标本兼治、建章立制。要突出开门教育,把为民服务贯穿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准,落实“四下基层”制度,加强调查研究,引导党员、干部、人才主动担当作为,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新变化。
会议要求,要注重统筹兼顾,确保部机关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。组织部门要坚持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、更实作风,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,自觉在这次学习教育中走在前、当示范、作表率。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扛牢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,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分管股室(中心)的学习教育工作,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,力戒形式主义。全体组工干部要注重统筹兼顾,坚持两手抓两促进,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明光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绩实效,为加快现代化新明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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