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联盟首页 | 共产党员网
先锋首页
组工动态
基层党建
干部工作
人才工作
党员教育
网上服务
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
根据《明光市“人才贷”业务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财金〔2023〕74号)文件要求,对照规定的认定范围、条件和标准,由企业申请,经市委人才办审核认定,第二批5家企业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企业标准,现予以公示。
附件:明光市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公示表(第二批).xls
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6月12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