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3年度明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规定,现将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暨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人员综合成绩
综合成绩见附件。
二、考察
1.对象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与职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。(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)。
2.时间。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。
3.方式。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,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考察对象应立即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,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,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。
2.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,须在考察结束前提出,之后放弃资格的,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。考察对象人选缺额的,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。
政策咨询电话:0550-8022936。
附件: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人员综合成绩.docx
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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