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和规范用权行为,明光市明光街道党工委紧紧围绕思想教育、纪律规矩、作风建设、监督管理等方面,坚持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。
坚持思想教育引导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、纪委全会精神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引导党员干部时刻把牢思想政治“方向盘”。组织街道机关和村居党员干部观看《正风反腐就在身边》专题片,加强思想警醒,牢记纪律规矩,恪守廉洁底线,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,树出党员干部表率形象。
坚持纪律规矩警示。把握元旦春节、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,坚持“教育在先、预防在前”,发送廉政提醒短信,营造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舆论氛围,进一步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开展18个村居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评议,召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会,督促街道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,把牢“四风”关口,时刻知敬畏、守底线,不触“高压线”。
坚持作风建设保障。坚持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,强化“两个责任”落实,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,积极营造勤政廉政的政治生态。针对街道重点工作部署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“不严不实”等问题,对照“四种形态”,抓好监督执纪问责,坚决整治“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”等作风顽疾,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。认真开展“作风建设提升年”活动,巩固主题教育成果,警醒党员干部系好清正廉洁“安全带”,做作风上的“清白人”。
坚持做实监督管理。设立党风政风监督电话,公布举报联系方式,拓宽监督渠道,完善监督网络,形成监督合力。建立街道领导班子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抓早抓小,预防、监控“微腐败”。充分发挥街道纪工委职能作用,盯紧重点人、重点事,加强扶贫资金、三公经费、“惠农”补贴、民生工程等廉政风险点排查,加大执纪审查力度,抓好党务、政务(村务)、财务等公开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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