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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光市:“三举措”构建立体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

发布时间:2023-05-29 17:00:00 信息来源:市委组织部 作者:张涛 浏览:3559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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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明光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,主动结合实际优化考核内容、改进考核方法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,持续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

完善考核机制,搭建识人识事体系。一是做好顶层设计。建立和完善市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,着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,以平时考核、年终考核、专项考核为主要考核方式,做到简便易行、讲求实效,避免重复考核、多头考核、繁琐考核。二是理顺考核机制。成立市委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“市委统筹、单位联动、组织部门具体负责”的责任网络,统筹运用各类考核手段,着力构建重点突出、公平公正、客观全面的考核机制,形成横向有对比、纵向有排名的立体化考核体系。三是优化考核办法。结合明光实际完善考核指标,针对市直机关、国有企业、乡镇街道的不同特点,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权重,不断改进总结述职、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、实地调研等方法,突出实绩导向,全面、历史、辩证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。

丰富考核手段,确保考准考实干部。一是大力实施平时考核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,区分不同类别、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,设置考核指标,对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、核实和评价。二是探索实施分类考核。制定《明光市乡镇(街道)科级领导干部评估办法(试行)》,对乡镇(街道)除党政正职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类评估,按照不同岗位职责,开展差异化考核,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。三是推深做实经常性考核。制定《明光市“千人评股长”活动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每季度选取一定数量重要岗位股长开展评议,切实解决“上热下凉”问题。2022年以来先后开展季度“千人评股长”3批次,评议重要岗位股长212人。

强化结果运用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一是坚持与工作实绩相结合。制定《明光市“干部之星”评选办法》,按照推荐上报、审核把关、考察核实、研究决定等程序,在文明创建、乡村振兴、工业经济、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一线评选月度“干部之星”,树立重实绩、重一线的鲜明导向。2022年以来,在重点工作一线评选月度“干部之星”284人。二是坚持与选拔任用相结合。在工作述职、民主测评、谈话调研、查阅资料等考核方式的基础上,综合运用各方考核评价结果,多维度考准考实领导干部,特别是将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、专项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、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。三是坚持与激励约束相结合。落实考核激励政策,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对考核优秀的,在“明光先锋”抖音短视频、“明光先锋微讯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,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目标绩效考核奖,在精神及物质上给予双重奖励,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。对于考核较差的,进行个别谈话和严肃问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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